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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受重伤 一年多后才知是工伤

  【求助】

  打工被砸伤 没钱做二次手术

  40多岁的朴先生近日拨打河南电视台法制频道热线电话,说他原本身体健康,可现在只能靠亲戚朋友救济度日,甚至连二次手术的费用都拿不出来了。

  “2009年11月底的一天,我在登封一家煤矿干活时,被掉下来的石头砸到,腰伤腿折了。”朴先生说。

  朴先生住院的4个月时间里,光医药费就花了2万多元,矿上只出了1.6万元。

  “现在马上要做二次手术了,我去找矿上,矿上一直不给钱,也不管我。”走投无路的朴先生于是向法制频道求助。

  【调查】

  没签合同 伤后未申报工伤

  据朴先生说,他当时是在登封同兴煤矿打工,和煤矿没有签劳动合同。当时事故发生后,煤矿是否上报了安全生产事故,他并不知情。

  维权律师刘全根认为,虽然朴先生和煤矿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是他和煤矿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朴先生在工作时间受到伤害,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就应该属于工伤,享受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个人申报工伤的时间是一年,单位是半年。”维权律师刘全根解释,用人单位没有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遗憾的是,距离事故发生时间已经近两年,朴先生一直没申报工伤。

  【结果】

  煤矿承诺 投入生产就解决工伤待遇

  随后,记者和朴先生、维权律师一起来到了登封同兴煤矿。

  煤矿的门卫告诉法制频道记者,煤矿已经停产整顿几个月了,负责人不在矿上。随后,朴先生的哥哥电话联系了煤矿的景矿长。景矿长表示,他知道朴先生受伤的事,但是他在外地。

  随后,一名自称矿上负责安全的负责人出面协商此事。经过协商,该负责人表示,三天后会给朴先生一个答复。

  8月31日下午法制频道记者了解到,三天后朴先生确实接到煤矿的电话,煤矿方面表示,现在煤矿正在停产整顿,一旦投入生产就会解决朴先生的工伤待遇问题。 (来源:东方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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