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点行业企业,包括木制家具制造、电子产品制造、皮革箱包和制鞋、水泥生产、铅酸蓄电池生产五大行业企业,应在3月底之前完成申报备案。
(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在6月底之前完成申报备案;
(三)金属冶炼、金属制品、纺织等职业病危害严重、较重的中小企业,应在年底之前完成申报备案;
(四)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也要尽快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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