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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规定受理职业病鉴定申请60日内出结论

2013-04-14 04:03:51 来源: 西安日报(西安) 
  本报讯(记者 闫珅)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即日起我省诊断和鉴定职业病将按照新办法,取消受理环节简化申请手续提高工作时效,职业病诊断鉴定便捷了。


  根据日前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的新《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我省也对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程序进一步简化了流程,规定了时限,体现出向保护劳动者权益倾斜的特点。新办法规定,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核,在受理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组织鉴定、形成鉴定结论,并在鉴定结论形成后15日内出具职业病鉴定书。

  今年,我省选择宝鸡市渭滨区建立职业病监测哨点,开展对锰中毒的监测,将及时掌握锰中毒的发病特点、规律和趋势,提高职业病监测、预警能力,为早期发现、早期预防、早期控制职业病、制定职业病防治工作政策提供科学依据。4月25日至5月1日,还将进行主题为“防治职业病,幸福千万家”的《职业病防治法》主题宣传周活动。

作者:闫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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