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中写到,我国每年因职业病、工伤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达1000亿元,间接经济损失约达2000亿元。其中2000-2008年,广东省共报告职业病2677例,其中新发尘肺1088例,急、慢性职业中毒1062例。提案中建议,建议以一定比例的工伤保险资金为基础,成立中小企业职业病防治基金,解决非国有中小企业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费用和患了职业病后治疗费用问题。
对此广东省卫生厅在答复中提到,各级财政部门逐步加大对职业病防治经费的投入,其中广东省财政2002-2009年累计安排8500万元职业病防治专项经费;同时率先在全国规定离职两年内被诊断为患职业病者可以认定工伤,扩大工伤预防费使用范围,补助部分高危企业职工预防性职业健康体检等项目。
关于推行浮动工伤保险费率及成立中小企业职业病防治基金问题,广东省卫生厅称将积极向上级反映,争取政策支持。此外还将充分利用今年出台省职业病防治规划的有利时机,继续争取各级财政的投入,保障工作必要经费,制定和实施《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培养一支规模适度、素质优秀、结构良好、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职业卫生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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