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1:关于做好当前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
按照 2018(16)号文件有序开展资质管理工作
最新法规修改前,机构资质(延续、变更)管理,仍然按照50号令,76号文、88号、112号文要求进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甲级管理,委托省级对乙级(煤矿)管理
划入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省级、设区人民政府行政部门分别负责乙级、丙级管理
原安监核发的资质证书继续有效,适时组织换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卫生计生委),中国疾控中心、监督中心、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国发〔2018〕17号)的精神,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2018年第16号公告有关要求,为平稳有序做好当前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有关法律、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修改之前,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延续、变更)管理,仍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50号令,以下简称50号令)和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条件评审项目标准及认可工作程序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8号)、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认可条件及技术评审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3〕112号)及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煤矿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调〔2012〕76号)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甲级资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委托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煤矿)进行管理。划入(或承担)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的省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分别负责乙级、丙级资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核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我委将适时组织资质证书换发工作。
三、对甲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煤矿)提交的资质变更申请材料,请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50号令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形式审查;变更事项如导致资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还应组织现场核查。对甲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申请材料审查结束后,将审查结果报送我委,由我委向社会公告变更情况。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煤矿)申请材料审查结束后,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告变更情况、并抄报我委。
四、划入(或承担)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的省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本通知精神,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统筹做好乙级、丙级资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和资质认可、延续及变更等工作。贯彻执行本通知的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报告。
联 系 人:职业健康司 彭广胜、康辉、郦净
联系电话:010-62030965、62030963、62030966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18年12月26日
▼文件2: 2018年 第16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甲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管理
乙级(煤矿)委托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行管理
上述两类机构资质证书在2018年,2019年到期的统一延续到2019年12月31日
变更名称、法人、注册地址(含实验室地址)委托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查
正组织修订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的新部门规章,出台前,暂停新资质认可(含业务范围扩项)工作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国发〔2018〕17号)精神,现就甲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煤矿)资质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甲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管理。甲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名单见附件)资质认可等事项的受理窗口,由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变更到国家卫生健康委政务大厅(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二号楼北裙楼,邮编:100044,咨询电话:010-68791409)。
二、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煤矿),暂按照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煤矿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调〔2012〕76号)精神,委托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行管理。
三、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依法核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资质证书、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核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煤矿)乙级资质证书继续有效。上述两类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在2018年、2019年到期的,统一延续到2019年12月31日。
四、甲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煤矿)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含实验室地址)等事项,请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50号令)和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条件评审项目标准及认可工作程序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8号)的有关要求,向注册地所在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交资质变更申请材料,我委委托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五、根据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我委正在组织制订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新的部门规章。在新的部门规章出台之前,暂停甲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煤矿)新资质认可(含业务范围扩项)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甲级资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名单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18年12月26日
甲级资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名单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一、2018年资质到期的机构(共22家) |
|
1 |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 |
2 |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3 |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 |
4 |
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 |
5 |
湖南省职业病防治院 |
6 |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7 |
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8 |
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 |
9 |
济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10 |
兵器工业卫生研究所 |
11 |
上海市预防医学研究院 |
12 |
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13 |
贵州省劳动保护科学技术研究院 |
14 |
山西兴新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心 |
15 |
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防治所 |
16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 |
17 |
武汉市职业病防治院 |
18 |
湖南竭诚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19 |
内蒙古安邦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20 |
陕西安科安全生产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 |
21 |
陕西昊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22 |
新疆玖安职业卫生评价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二、2019年资质到期的机构(共27家) |
|
1 |
上海欧萨评价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2 |
吉林省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股份有限公司 |
3 |
四川铸创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4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 |
5 |
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
6 |
江苏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
7 |
浙江多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8 |
四川众望安全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9 |
上海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上海市职业安全健康研究院) |
10 |
上海建科检验有限公司 |
11 |
湖南有色冶金劳动保护研究院 |
12 |
四川省科学城环境安全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中心 |
13 |
北京中职安康科技有限公司 |
14 |
世纪万安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15 |
河北安科检测检验有限公司 |
16 |
江苏国恒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17 |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
18 |
中国石油集团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 |
19 |
河南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 |
20 |
浙江省医学科学院 |
21 |
郑州市职业病防治院 |
22 |
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23 |
浙江建安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
24 |
湛江市南海西部石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25 |
重庆惠能标普科技有限公司 |
26 |
福建中检康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27 |
河北君圣检测检验技术有限公司 |
三、2020年资质到期的机构(共43家) |
|
1 |
中钢武汉安环院绿世纪安全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2 |
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3 |
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
4 |
辽宁力康职业卫生与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5 |
海洋石油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6 |
吉林省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7 |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8 |
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9 |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节能环保劳卫研究所 |
10 |
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 |
11 |
北京燕山石化职业病防治所 |
12 |
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13 |
福建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 |
14 |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病防治研究院 |
15 |
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16 |
哈尔滨绿怡工程评价与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17 |
中国石油集团石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中心 |
18 |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19 |
鞍钢集团公司劳动卫生研究所 |
20 |
胜利油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21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 |
22 |
山东电力研究院 |
23 |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
24 |
广州市职业病防治院 |
25 |
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 |
26 |
淄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27 |
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北京市职业病防治研究院) |
28 |
重庆市职业病防治院 |
29 |
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 |
30 |
北京振兴计量测试研究所 |
31 |
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 |
32 |
江西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中心 |
33 |
内蒙古矿山安全与职业危害检测检验中心 |
34 |
河北利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35 |
浙江中一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36 |
山东安和安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37 |
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 |
38 |
辽宁万益职业卫生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39 |
广东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 |
40 |
陕西立方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41 |
浙江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
42 |
湖北省职业安全健康监督检测检验中心 |
43 |
河南鑫安利职业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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