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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人保部出台文件,规定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该文件强调,各地不得以户籍等原因设置参加障碍。但已有地方医保局表示,目前全国各地的医保都是属地化管理,医保关系要实现无障碍的转移,“近几年不太可能。” 此前,2010年1月1日起,基本养老保险可跨省转移。然而,新政一出,广东东莞、佛山等地却掀起退保潮。实际上,社会保障体系的“五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以及住房公积金制度中,仍有很多限制,让人们无法享受充分的保障。 养老保险:缴费不满15年不能领养老金
医疗保险:停止缴费不再享受医保待遇
失业保险:领取救济金不能超过两年
生育险:外地户口者不能享受生育险
工伤保险:认定职业病不能仅凭检查结果
公积金:须至少连续缴纳1年才能贷款
我怎么感觉被社保绑架了,辛辛苦苦赚的钱一大半被国家拿走,想用还有那么多门槛
原文链接:http://news.163.com/special/00012Q9L/shebaozhuanyi.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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