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地现场

民工工资表
本网讯 6月13日 因隆兴建筑工程劳务公司半年多一直未对民工发放工资,无奈的川籍民工代表马绪忠、张柱义、安炳德等11人于今(13日)下午求助澄城县劳动监察大队,希望劳动监察部门能够帮他们讨回半年多的血汗钱。
据民工代表马绪忠讲,他是四川南江县人,去年10月,由隆兴建筑工程劳务公司负责人唐某介绍,跟70位四川老乡一起到渭南澄城县庄头镇修安置房瑞丰星苑,他是工地上负责管理的。
隆兴建筑劳务是西安注册的公司,该公司在江苏华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了建安置房瑞丰星苑的劳动力(未承办材料)。
民工们从2013年10月,一直干到今年5月,71位四川人,每人平均工资大约5-6万。因一直没有发放工资,5月7日工地就停工了。
民工们也多次向劳务公司负责人唐某索要工资,唐某解释说,我们已垫资200多万,甲方不按合同约定付款,我也没有办法。
据马绪忠描述,劳务公司跟承建单位江苏华轩公司签的合同是按工程进度的8成付费。现在已经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进度的8成,可对方还是不给钱。
停工一月多,民工们的生活现在也成了问题。现正是农村农忙季节,想回家支农,又没有回家路费,这成了两难的事。马绪忠说。
11位民工代表因工资问题找到澄城县劳动监察大队,据马说,监察大队的人又让他们去找县政府,接下来民工们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笔者点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第1款规定,拒不支付1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或者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数额较大”。依据法律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较大,有可能会被获刑。因此希望尽快解决川籍民工欠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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