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职改办,省级各有关部门,省人才交流中心,各委托评审单位:
经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同意四川省安全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方案的函》(川职改办函〔2014〕24号)同意,定于7月启动2014年度全省安全工程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在全省各类性质的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现职从事安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与推广、安全工程设计与施工、安全生产运行控制、事故调查分析与预测预防、安全检验检测、安全监督管理、评价与认定、安全工程专业教育与技术培训、安全技术服务、劳动安全工程管理、爆破安全技术与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资格条件、评审程序和申报材料要求
详见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细则》(登陆省局网站http:// www.scsafety.gov.cn或四川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网站http://home.scasst.com/查阅或下载)。
三、申报材料的逐级审核
(一)申报人所在单位应根据岗位聘任需要和申报人的具体情况,严格按照我局《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评审范围、申报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公示推荐和材料把关。
(二)省级部门所属单位人员的申报材料,由省级部门人事部门对其资格条件和信息真实性进行复核。复核合格后,人事部门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呈报单位意见”的“主管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签署意见并盖章,省级部门在“呈报单位意见”的“市(州)职改办或省级部门意见”栏签署意见并盖章。最后由省级部门统一报送。
(三)市(州)所属单位和民营企业的申报材料,先由主管单位或其人事部门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和信息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呈报单位意见”的“主管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签署意见并盖章。然后报市(州)职改办复核,复核合格后,由市(州)职改办在“呈报单位意见”的“市(州)职改办或省级部门意见”栏签署意见并盖章。最后由市(州)职改办统一报送。
(四)中央在川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评审,应当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对申报材料分级审核把关,并提供书面委托函。
四、材料受理安排
电子版材料受理时间:7月7日至8月7日。受理邮箱:sajjgpw@163.com。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8月1日至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受理地点:四川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总工办(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四路18号安科大厦A座8楼803房间)。联系人:李驰、王立娟。联系电话:028-61511250、61511227。
五、其他事项
(一)收费标准按照川职改办〔2000〕8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川价字〔1995〕265号文件规定,评审费每人次240元,答辩费80元。评审费先由各市(州)职改办或省级有关部门代收,在报送材料时统一收缴,职称评审办公室统一开取收据。答辩费在参加答辩时交。
(二)评审过程中的各类信息将通过网上发布,请各参评单位及个人关注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网(http://www.scsafety.gov.cn/)或四川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网站(http://home.scasst.com/)。
四川省安全监管局 四川煤监局
2014年6月19日
本文版权均属职业病防治公益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职业病防治公益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凡本网未注明"来源:职业病防治公益网 "的文/图等稿件,均来自网络,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